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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网站
  • 发布日期: 2018- 01- 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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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哈尔滨市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哈政办发[2017]47号)的要求,我县结合实际,积极推进试点工作。

  一、梳理公开事项目录。我县围绕省级试点范围,积极组织相关单位结合实际,依据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进行了全面梳理,编制了基层政务公开事项目录,并按条目方式逐项细化公开内容,确保公开事项分类科学、名称规范、指向明确。涉及的政务公开事项共有297项,其中:就业创业方面的政务公开事项共3项,社会保险方面的政务公开事项共47项,社会救助方面的政务公开事项共5项,户籍管理方面的政务公开事项共6项,涉农补贴方面的政务公开事项共4项,医疗卫生方面的政务公开事项共3项,城乡规划方面的政务公开事项共4项,税收管理方面的政务公开事项共6项,征地补偿方面的政务公开事项共8项,拆迁安置方面的政务公开事项共32项,环境保护方面的政务公开事项共157项,公共文化服务方面的政务公开事项共8项,扶贫救灾方面的政务公开事项共14项。

  二、编制公开事项标准。我县组织相关单位在全面梳理政务公开事项目录的基础上,逐项确定了每个具体事项的公开标准,包括公开事项的名称、依据、内容要求、主体、时限、方式等要素,使公开标准覆盖该事项“五公开”全流程和发布、解读、回应等公开工作全环节,汇总编制了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并在实施中不断细化、完善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 

  三、规范公开工作流程。组织相关单位在编制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的同时,全面梳理和优化政务公开工作流程,健全工作机制,推动发布、解读、回应有序衔接,实现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全过程公开。

  四、完善公开方式。组织相关单位加快推进政务公开方式多样化,为发挥政府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我县正在加快推进网站改版工作,加强政府网站内容建设和管理,将门户网站打造成及时、准确、公开透明的政府信息发布平台。根据我县实际情况,各相关单位综合利用微信公众号、广播、电视、公示栏等平台和办事大厅、便民服务窗口等场所,多渠道发布政务信息,方便公众查询或获取。 


(来源: 市政府办公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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