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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网站
  • 发布日期: 2017- 11- 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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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哈尔滨市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我区高度重视,积极推进,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一、认真制定工作方案。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中共黑龙江省委办公厅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及《黑龙江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哈尔滨市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为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深化基层政务公开、提高行政效能,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制定了工作方案,并及时报送市政务公开办备案。 

二、梳理公开事项目录。组织辖区各镇街和相关单位结合实际依据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进行了全面梳理,编制基层政务公开事项目录,并按条目方式逐项细化公开内容,确保公开事项分类科学、名称规范、指向明确。 

三、编制公开事项标准。组织辖区各镇街和相关单位在全面梳理政务公开事项目录的基础上,逐项确定了每个具体事项的公开标准,使公开标准覆盖该事项“五公开”全流程和发布、解读、回应等公开工作全环节,汇总编制了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并在实施中不断细化、完善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 

四、规范公开工作流程。组织各镇街和相关单位在编制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的同时,全面梳理和优化政务公开工作流程,健全工作机制,推动发布、解读、回应有序衔接,实现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全过程公开。

五、完善公开方式。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有关要求,组织各镇街和相关单位加快推进政务公开平台标准化规范化,加强政府网站内容建设和管理,发挥政府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加强门户网站的建设和管理,将门户网站打造成及时、准确、公开透明的政府信息发布平台。拓展网站互动功能,通过区长信箱、百姓谈、咨询投诉等即时咨询方式,接受公众建言献策和情况反映,征集公众意见建议。完善网站服务功能,及时调整和更新网上服务事项,确保公众能够及时获得便利的在线服务。同时,根据我区实际情况,综合利用政务新媒体、广播、电视、报纸、公示栏等平台和办事大厅、便民服务窗口等场所,多渠道发布政务信息,方便公众查询或获取。 

六、完善基于新媒体的政务信息发布和与公众互动交流新渠道。通过政务微博,为人民群众提供办事咨询、问题投诉、建言献策、信息咨询等服务。同时建立信息编审、运行管理、应急值班、督查督办等制度,确保网民反映的问题诉求快速响应、有效解决。


                                   哈尔滨市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1月15日


(来源: 市政府办公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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